河池市法制办扎实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5.11.2015  12:46

今年以来,河池市法制办公室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切实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彻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同事不同罚,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预防社会就失去了公平公正,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影响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       

二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2012年河池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2013年实现县(市、县)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项目702项。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综合执法局已申请成立,其他县(市、区)也先后申请成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2014年-2015年河池市法制办组织全市各县及市直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共有4927人参加培训考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于2014年试行启用,实现行政执法证件申报、信息审核、信息查询和动态管理网上运行,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制订了《河池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和《河池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5年,该市还通过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切实加强对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效促进执法的公正文明,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