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规范履职成为每个司法警察的自觉

24.06.2015  11:39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为的分水岭”。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改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下称《规则》),全面规范了司法警察各项职责的工作程序。《规则》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基本工作法规,此次修改,对于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执法水平和工作质量,更好地保障办案安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司法警察的职能涉及检察工作的各项主要业务,在执法办案中发挥着重要的辅助作用。随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断加大,司法警察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与此同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社会对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加强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内在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就司法警察队伍来说,经过多年的推动,已经成为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队伍,对执法规范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规则》的出台,凝聚了各级检察机关多年来对司法警察工作的规律认识、经验总结和实践思考,回应了新形势下广大检察人员对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发展的新期待,对于司法警察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升司法公信力,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好的制度离不开有效的落实。各级检察机关要广泛兴起学《规则》、知《规则》、用《规则》的热潮,努力使广大司法警察掌握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特别是要围绕新增加的职责,深入搞好专题研讨,更好地把握贯彻《规则》的主动权。要对照《规则》要求,搞好文件的清理和检查,进一步确立《规则》在司法警察规章制度中的方向性、原则性作用。司法警察部门要积极与本院有关部门、公安机关等协调,就共同涉及的工作形成衔接配合机制,确保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职务,不断提高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修订后《规则》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提出了更严标准,也对司法警察力量配备、执法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检察院领导要给予充分重视和支持,统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文件得以有效实施。司法警察部门要积极适应《规则》出台后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转变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推动司法警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相信修改后的《规则》将推动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进而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方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