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环境之问题 应民众之诉求

28.07.2016  15:40
  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在广西开展环保督察工作。7月16日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分11批次交办我市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102件次。对此,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调查核实处理。截至27日8时,办结上报69件,办结上报率67.65%。

   高度重视

   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7月1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广西,南宁市以督察组的到来作为解决环境问题难得的契机,高度重视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的办理工作,并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

  就此,南宁市主要领导还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边受理、边督察、边整改”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立即开展现场调查,依法依规查处,及时上报反馈。

  “迎检工作其实早在今年年初就启动。”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各部门行动迅速,目前,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正在快速有序地办理之中。

   迅速响应

  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我市各相关部门和县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派出专人现场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

  在反映的问题中,群众最关心的是有关大气、水、噪声污染问题,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只有用实际行动切实加强整改才能取信于民。截至目前,在中央督察组交办的案件中,办结上报的有69件。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我市将依法及时公开查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为确保上报办结的环境信访件真实性和合法性,我市迎检办专门成立了信访件调查法规审核组,对各县区、开发区上报办结信访投诉件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此外,我市还将加强问责,严肃纪律。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查处办理不及时,整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查处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或因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负面影响,或向被投诉对象通风报信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整改落实

  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到来,是对我市环保工作的一次大检查,是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大考验,更是助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动力。

  下一步,南宁市将按照“交办一件,查处一件、公开一件”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市的其他环境信访案件,对于有条件马上办理的环境信访案件,有关单位和部门将马上进行办理。对由于客观原因不具备马上办理结案的环境信访案件,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市迎检工作领导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承办的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个投诉件查处落实到位,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切实解决影响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改善我市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