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警官消费后不买单还打人 被行拘20天罚款500元
05.08.2018 16:42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莫某某在派出所里洋相百出 视频截图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韦金茂)莫某某在金湖路一家店面消费之后想跑单,被服务员拦下后动粗。民警闻讯赶到现场时,莫某某出示“警官证”拒不配合。昨日,南湖派出所民警说起案件时表示,莫某某持有的是假警官证,目前已被行政拘留20天并处罚款500元钱。
8月1日晚上,一名男子在金湖路一家店面做精油推背消费项目,总共消费198元钱。然而,做完项目之后,男子却没有到前台结账,而是转身往门外走。服务员见状,立即将其拦下来。
由于男子没有付费,服务员拒绝让其离去。可是男子居然动手打服务员。店里其他工作人员见状,立即报警。
据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赶到现场时,这名看上去40岁左右的男子正在店里与服务员争吵。经劝阻后,民警对该男子的身份进行核查。
“刚开始,他情绪比较激动,拒绝出示身份证件,随后说他的名字叫‘李兵’。”民警说,他们通过系统核查不到这个信息。这时,男子掏出一张“警官证”递给民警看,并声称“你们不要乱来”。
“警官证”显示,男子叫莫某某,湖南人,1980年出生。民警在系统里很快核查到莫某某的身份信息。民警将此事逐一汇报,同时带莫某某和店面服务员回派出所调查。
在派出所里,男子不但不配合民警调查,还谩骂威胁民警,并不停地踹审问室铁门。随后,相关部门经核实确认,莫某某手中持有的“警官证”为假证件。
8月2日早上,莫某某在派出所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莫某某说,曾经当过兵是他感到最荣耀的事情,没料那晚与人聚餐喝酒过量,才犯下这个错误。
目前,莫某某因招摇撞骗和殴打他人被处以治安拘留20天,并罚款500元。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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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201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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