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连处理三起打架互殴事件 都是暴脾气惹的祸

09.11.2016  19:40

  小事引发互殴 暴脾气换来行拘

  警方提醒:发生争执时要懂得控制情绪,互怼可能伤人伤己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林婷玮)11月1日到3日,江南警方接连处理3起打架互殴事件。在相继发生的这3起案例中,当事人皆因小矛盾大打出手,架打完了,等来的不是心里舒畅,而是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互怼带来的只能是互相伤害,警方提醒:打架有风险,遇事请冷静。

  案例1:小争执变冲突 一人受伤

  孔某、戴某均在江南区某屠宰场内做猪肉生意。11月1日凌晨,两人一前一后赶生猪进入屠宰场通道过程中,孔某将通道门关闭,使得戴某无法赶猪,二人因此发生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争执中,孔某从水鞋里抽出一把刀指向戴某。戴某怒发冲冠,上前抢夺小刀。在两人扭打过程中,孔某不慎被小刀割伤脖子左侧。一旁围观人员见状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二人隔离开,并带回派出所内询问。最终,孔、戴二人因在公共场所互相斗殴,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十日。

  案例2:闲聊引发口角 四人被拘

  11月3日凌晨,赵某和林某在江南区某饺子馆吃夜宵,二人交谈甚欢之时,店主杨某与店员韩某也在一旁闲聊。不料,四人在聊天中因为一些小事引发口角,当即高声争论,进而互相推搡。四人争执不下,手上动作也越来越大,最终大打出手。

  警方闻讯赶到现场将四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四人均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其中民警从韩某身上收缴刀具一把。最终,赵、林二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杨、韩二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3:几句脏话惹祸 双双厮打

  3日下午,在江南区五一铁路桥下也发生了一起打架事件。尹某接到朋友电话,说在五一铁路桥底撞车,让他过去帮忙。尹某赶到铁路桥下,只见朋友正与莫某在争论,两辆电动车倒在一旁。尹某见朋友的电动车停在另一辆前方,认定是莫某有过错,撞了朋友的车,于是上前理论。

  而莫某同样认定过错在对方,双方争执不下。尹某气急败坏骂了几句脏话,莫某立即还了一拳,双方便厮打一团。民警接报后迅速控制现场,将三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经查,尹、莫两人均有殴打他人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互怼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以上三起案件均因琐事而起,双方并未抱有恶意要故意伤害对方。本可以好好说话,双方协商解决的事,最后却因“咽不下这口恶气”而拳脚相加,出手伤人不仅伤人伤己,谁都讨不到便宜,还扰乱社会公共治安。

  民警提醒市民,发生争执时要懂得控制情绪,有话好好说,协商未果还可以按纠纷类别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互怼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而对于那些反复劝告都听不进去、一定要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暴脾气”们,警方将严厉打击,从重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