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计委要求各部门配合做好非法疫苗案件调查

22.03.2016  11:06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叶祯)这几天,“山东假疫苗”事件引起市民的关注,特别是做家长的更是高度重视。21日下午,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获悉,案件发生后,自治区卫计委高度重视,立即召集有关科室和自治区疾控中心的负责人以及专家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非法疫苗案件调查。

  据了解,针对此次问题疫苗案件,自治区卫计委对相关市县卫生计生部门提出了两点要求,首先是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做好案件的调查工作;其次是立即组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接种疫苗是孩子预防疾病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手段。据了解,广西从1981年实施免疫规划,通过预防接种使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率下降95%以上,已连续24年无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病例,连续14年无白喉病例,6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携带率下降到了0.69%,有效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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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

  这类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对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主要包括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麻疹风疹联合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A群多糖流脑疫苗、AC群多糖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此类疫苗由自治区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统一配送,质量安全可靠。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由受种者在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下选择接种。公众如有需要,请到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