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定潘星宇同志为中小学教师系列 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桂文职办〔2016〕24号)

03.11.2016  13: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

关于潘星宇同志转正定职为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定潘星宇同志为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从2016年9月算起。

请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