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城乡群众
像这样标准化建设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去年我市在市司法局和12个县(区)已全部建成,并在104个乡镇(街道)建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誉为“法律超市”,群众遇到涉法的各种问题,如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妇女儿童老年人维权等,均可在这里得到“一站式”服务。“便民”则是法律服务中心最显著的特点。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邻居家建房子,挖地基时把我家基础挖松动了,墙壁出现了裂缝,大家争执不下,我想知道应该怎么解决。”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横县居民闭大姐家遇到的问题得到了值班律师的解答。最终,闭大姐找到司法所出面调解。
随着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原有的公共法律服务配套建设已相对滞后,致使基层群众在遇到纠纷矛盾时不懂得该如何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也导致了部分矛盾纠纷的升级。司法为民贵在司法到家,只有把法律服务工作做到百姓家门口和群众心坎上,才能真正解决好法律服务农村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为此,市委、市政府积极回应群众关于增大法律服务供给量的呼声,在2016年投入3040万元建成市司法局和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4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决定推进全市村屯(社区)第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并明确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农村网络工程建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在加快推进这项为民办实事工程中,市司法局以“提高我市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法律服务平台,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延伸服务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我市司法部门更多地强调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和覆盖,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让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法律服务,进而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今年43岁的李毅雄律师是武鸣区府城镇富良村法律顾问,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一的上午,他都会来到村里“坐堂问诊”。去年3月,村里在建一个工程项目时,因购买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村民找到销售商讨说法,可销售商却推诿不予理会。双方争执不下时,李毅雄找到销售商讲明法律利害关系,最终为村民挽回了经济损失。“过去遇到纠纷解决不了很烦心,现在村法律顾问教我们学会用法律解决问题,替我们省了不少力。”说起村法律顾问的作用,村民们满脸笑容。
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我市重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鼓励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量身定位,积极为城乡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宣讲、释疑解惑、依法维权、代写法律文书,进行法律援助等服务,培育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习惯,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和扎实有序的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13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84个村(社区)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群众遇法律需求在家门口就可以找法律顾问帮助解决。同时,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数百万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站式”司法行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