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阳光普照八桂大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的指引下,我区抓住历史机遇,紧紧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时期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紧扣全面深化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方立法日益民主科学、行政执法日益规范、司法程序日益公开透明,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呈现巨大变化。
立法质量稳步提高
法治,应为良法之治。立法质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实施效果。近年来,我区立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过程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制定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有力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禁毒条例,填补我区地方立法的空白……
2014年,自治区人大安排审议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11件,通过9件;审查南宁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县自治条例9件,批准7件。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紧跟时代发展,回应民生关切,一一印证出我区推动依法治国的坚定步伐。
能具体就尽量具体,能明确就尽量明确,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不让法律条文成为空中楼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推进立法精细化,成为了我区立法过程中的共识。
在制定湿地保护条例过程中,针对法规专业性强的特点,自治区人大组织多个部门开展立法专题调研,足迹遍布我区多个市县,全面掌握我区湿地现状、类型、历史变迁以及湿地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保护对策措施,形成10多万字的调研报告,为审议法规案提供了详实的素材,为修改完善表述不够准确的条款,细化较为原则的规定,增强条例操作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在法规草案表决前评估中,让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等发出不同的意见和声音,集思广益、各抒己见甚至唇枪舌剑的场面已经屡见不鲜。
在去年首次召开的立法听证会上,针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有关收费项目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自治区人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公民有序参与立法表达利益诉求开拓新的渠道。
目前,自治区人大建立了立法咨询专家工作制度、立法听证制度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探索实施法规草案条文单独表决机制和二审三通过的审议机制等创新举措,促使立法更加科学、更加民主。
依法行政长足进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与发展,建设法治政府,是全区各级政府一直以来面临的重大课题。
2月25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16名法律专家正式受聘首批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并向在座的多名自治区政府领导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这仅仅是我区努力打造法治政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广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大胆实践,加快推动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政府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无论是从媒体了解还是亲身感受,老百姓现在越来越感受到法治政府迈近的脚步声:
政府立法及重大决策过程中进行开门决策已成惯例。自治区政府已多次就重大决策向外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利用网络、报纸、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意见。实行决策听证制度,并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布听证结果。
以“清权、减权、制权”为核心内容,行政审批“瘦身提速”的广度和力度越来越大。仅2014年,我区就取消、下放和调整210项行政审批事项,62个区直和中直部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93.7%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下放到市县审批核准备案。
以往群众和企业牢骚满腹的“公章旅行”现象越来越少。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政府机关与民争利和执法扰民的现象持续减少。自治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于2015年9月底前公布,试点市、县政府部门清单公布应适当提前;全区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于2016年7月底前公布。从根本上解决明确政府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问题,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
在1月召开的自治区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就加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专门论述掷地有声:自治区政府今年将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法治政府建设正深刻影响着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有力的司法保障,更离不开司法公平正义。
司法公正的实现,要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每一个司法行为的细节上。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区司法机关不断加强对案件办理的管理,各级法院、检察院分别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加强了对办案流程和质量的管理,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
司法公开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自治区高院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打造阳光司法网站、数字化法院和新媒体平台,实现了法律文书上网、审判流程与执行信息上网,去年共发布案件信息25.4万多件,裁判文书16万多份,开庭公告11.5万多份。我区检察系统推行检察开放日和检察长接待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稳步推进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从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转变;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范围,健全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跟踪回访、司法检查、司法评查等制度。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西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奋力向前,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
(记者 李耿)
编辑:刘歆瑗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