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纪律成管党治党的“尺子”
新华网南宁8月23日电(记者 夏军)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使其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来宾市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牛鼻子”,部署实施“源头治理工程”、“高压惩治工程”、“队伍建设工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今年以来,来宾市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纪律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大幅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性,取得良好效果。近日,广西来宾市委书记李志刚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介绍来宾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创新举措。
成果丰硕: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信心度”全区第一
群众“信心度”排全区第1位;“满意度”、“有效度”和“查处度”都在全区前3位。这是一组群众对来宾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调查数据,也是来宾2014年纪检监察“成绩单”。
李志刚介绍,这份成绩的取得,在于来宾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形成持续高压态势。
去年来宾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4起,处理2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查处问题数和处理人数都约占全区总数1/4。作为仅辖6个县(市、区)的来宾市,这一力度可谓巨大。
最近2年查处的处级干部更是前10年总和。2014年,来宾市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72件,同比增长30%;查处处级干部20人,增长185%。今年以来,保持查办案件步伐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来宾市立案查处292件,同比增长53%,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4人,查处处级干部25人。
“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特别是查处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郭燕、金秀县原县长赵贵坤、合山矿务局原局长谭光林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以及水利系统塌方式腐败、象州县马坪乡窝案等重大案件,全市上下震动很大、反响强烈。”李志刚说。
李志刚介绍,坚持问题导向的正风肃纪行动,在来宾市形成巨大震慑,全市清查出违规多占住房干部职工515人515套,清退率为100%;叫停楼堂馆所项目14个,腾退清理办公用房5.51万平方米;清理“吃空饷”人员50人,涉及金额207万元;清退违规发放津贴320万元;对193名基层干部“走读”和230名机关干部违反上班纪律行为进行处理。
层层传导压力 让“主体责任”深入各级党委
一系列成效,在于来宾市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当地在全区率先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考评办法》,部署实施“源头治理工程”“高压惩治工程”“队伍建设工程”三项工程,形成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良好氛围。
“我们一方面明确责任,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层层建立责任清单,切实解决“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另一方面坚持以上率下。市委各常委甚至专门带队检查考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李志刚介绍,来宾市构建了“三级约谈”制度,每个季度市、县、乡三级党委围绕一个主题分别开展一次集中约谈,推动“两个责任”到最基层。
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很快被“揪出”。2014年,来宾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系统和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10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或问责。今年,针对金秀县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象州县连续出现窝案串案和水利系统塌方式腐败等问题,来宾市委责成金秀、象州县委及市水利局党组深刻检讨。
“作为班长,我也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带头执行“一岗双责”,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好表率。我和市纪委书记多次率队到市直单位和县、乡基层进行专题检查调研,推动从严治党措施和“三转”要求向基层延伸。”李志刚说。
李志刚说,为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来宾市还着力于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制度,建立领导干部365品德测评办法,根据德的考评结果,取消13名领导干部的任用资格,调整15名领导干部的岗位。坚持对拟提拔人选征求纪委等部门意见、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任前公示等,从源头上预防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带动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以前,一些纪检组长主要精力放在单位业务上,纪检监察工作反成“第二职业”。为此,来宾市委实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出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并逐级向基层延伸,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专责,集中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一系列举措,切实维护了党纪严肃性,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能逾越的底线。”李志刚说。
来宾:强化制度约束 将纪律挺在前沿
近年来,来宾市高度重视把纪律挺在前沿,将严明纪律融入日常管理中,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并通过制度约束,确保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上较有成效。
李志刚介绍,来宾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腐败”。去年以来,来宾市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17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对违反党纪政纪但情节轻微的16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针对教育系统、水利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情况,来宾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清查出违规资金544万元,党员干部主动向廉政账户上交违纪款84万多元。
建章立制,才能确保“纪”在“法”前长效化。来宾市专门成立市巡视办,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制度,转变方式、扩大范围,加大对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和选人用人问题的巡察力度,组织对27个市直单位、3个市直国有企业、2个县(区)开展专项巡视,督促有关县(区)和部门整改问题89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6条,增强了威慑力。
李志刚说,对“细枝末节”纪律和规矩的重视和规范,很快取得明显成效:来宾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3,其中接待经费从2013年的2400多万元下降到2014年的850万元,有的市直单位下降九成以上,有力地刹住了公款吃喝风。2014年,来宾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由2013年排在全区第14位上升到第4位,“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满意度排在全区第1位。
“如今,严格纪律和规矩正逐渐根植于党员干部心中,并深深影响着来宾、改变着来宾。”李志刚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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