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员训练中“不听话” 教官两耳光打折其左下颚

12.10.2016  17:04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静  通讯员  吴玉婷)女学员小莹(化名)在训练中不听话,教官莫某就打了她两个耳光,导致小莹左下颚两处骨折。昨日,该案在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小莹一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索赔15万余元。法院将择日判决。

  莫某是某基地的一名教官,主要工作是训练协警。今年3月18日上午9时许,在仙葫大道的篮球训练馆内,莫某准备组织学员开展训练。其间,莫某与小莹发生肢体冲突,莫某用手扇了小莹两个耳光,导致其左边下颚两处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罪,莫某表示认罪。但其辩护律师认为,在这一事件中,小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当日,莫某让小莹将钥匙交给门卫,小莹在接过钥匙后,踢了他一脚,而后飞快跑开。在莫某看来,小莹此举扰乱了训练秩序。小莹返回训练场后,莫某用擒拿训练方式对其进行教训,并警告:“训练时间不要闹了!”此后,莫某放开小莹,但小莹对他拳打脚踢,在即将发生第三次冲突时,莫某扇了小莹两个耳光。

  小莹被打伤后,前往医院治疗。莫某多次前往医院看望表示歉意,并支付了医疗费等共计4.03万元。法庭上,莫某向小莹的家人鞠躬道歉,对于打人行为,他辩称,自己只是失手伤害,并非有意为之。

  对此,小莹的代理人却认为,小莹不存在任何过错。莫某身为教官,在指导学员时不应用“你服不服?”这样的语句,莫某打人行为完全是一种攻击。随后,代理人向法院递交了小莹的伤残鉴定——经鉴定,两巴掌已造成小莹10级伤残,并据此向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索赔误工费、陪护费等共计15万余元。

  昨日庭审,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日做出一审判决。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