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微博在检察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18.11.2014  19:42

论微博在检察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百色市那坡县检察院  方铭

 

 

  基层检察宣传工作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弘扬时代精神,实行检务公开,树立检察形象,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但就目前来看,基层院宣传工作仍面临宣传力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社会效果不明显等许多困境。如何创新、改进检察宣传工作,成为了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重要课题。互联网的发展,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出现,使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体的主体地位发生动摇,越来越多的“政务微博”也在闯入人们的视野。“微博”是一个新东西,如何利用好微博这一新兴媒体的强大影响力与聚合力,使其在检察宣传工作中 “给力”,需要基层检察院不断研究,不断探索。

  一、微博概念

  微博,即微博客(MicroBlog),是一种供网民进行信息的获取、传播和共享的平台。网民可以利用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即时更新即可获取自己关注的信息,也可以用140字左右的内容表达自己的见闻感受,并可实现即时分享。微博作为大众传媒的新兴载体,因其具有更新速度快、操作方便简单的优势,在网络媒体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重要的媒体力量。

  二、微博的特点

      (一)微博的主体体现广泛性

  既有平民大众,又有名人、官员;既有单个个体,又有机关单位。微博的产生,相比论坛、博客、QQ等传统通信工具,有了更开放的平台,更具有草根性,激发了平民大众的创作欲望,一条微信息,一个微视频,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传播媒体,拥有话语权,表达思想、阐述观点,更加自由地表现自我。微博让“沉默的大多数有了更多的发声机会”。

      (二)微博的交流与传播体现双向、多向、时效性

  广泛的微博应用主体通过其原创与转发、评论、私信、关注与被关注等模式,使信息得以直播、援引,让不同的微博个体交流互动,出现一对一、一对二、一对多等对话方式,不同的微博个体相互作用,利用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形成更加立体的传播形态。字数的限制也使信息更加简明扼要,快速了解,通过互联网和手机wifi的信息发布,打破了时间、地点的限制,使微博拥有强大的传播速率。

  微博交流的语言也更加生动活泼,有趣夸张。传统的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行文严谨,而越来越多的政务微博为了更加“接地气”,与网友产生更好的互动,其行文语言也开始出现了革新。

  三、微博在检察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一)宣传法治,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检察宣传无疑成为了此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众多的政务微博中,检察机关的官方微博还是寥寥可数。有些检察微博开通后把微博当做传统的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并且更新较慢,关注度较少。而大部分检察微博则充分利用微博的开放性、时效性及主体的广泛性,将微博作为宣传检察工作和检察文化的重要窗口和载体,以微博宣传平台为引导,加强普法宣传,通过解读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评析百姓关注的典型案例,发布案件进展,激发网民的参与度,与网民共同探讨社会热点问题,引导公众用客观和理性的眼光看待问题,多层次多角度联系群众,将普法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微博是民声、民意、民智的聚集地,检察机关要重视对网络舆情的信息收集,对法律咨询给予及时回复;对消极言论及时沟通,加以正确引导;对控告、申诉, 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提供举报线索的,及时备案汇报;对舆论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发出官方声音,消除谣传。与网民在交流中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增强检察机关适应社会发展新趋势、解决问题新要求的能力。

  (二)公开检务,接受社会监督

  几年前,当人们的权益不能得以救济时,当人们发现滥用公权力的行为时,当有官员行政不作为时,人们往往想到的是“焦点访谈”,而能够被央视曝光那些行为却是困难重重。而现在,只要随手一拍,发条微博,就会迅速被公众引起关注。不论是事故现场的微笑官员,还是给流浪老汉剪指甲的警花,丑陋险恶还是美好善良都被轻而易举地公之于众,官员、机关的作为被有效地监督起来。微博,就是拥有这样强大的作用。它越来越清晰地扮演着这样的角色:舆论监督。当人们都有了便捷平等的发言渠道,真相就会在一次次的评论、转发、关注中浮出水面,它不仅是个别网民呼唤公平正义的平台,更是对地方官场或行业乱象毫不留情的曝光和集体鞭笞。检察微博的开通,有利于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的监督。传统的检务公开渠道包括报刊杂志与检察院门户网站,而这些都是单向的公开渠道,通过报纸和网站发布信息后,群众看或不看,不得而知,而微博具有的双向交流性,可以使群众和检察机关很好地联系起来,及时地实现信息交流。检察机关通过微博介绍检察机关的职能、机构,及时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增加了检务公开的维度,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更好地监督检察机关。

  (三)借鉴交流,创新工作方法

          基于微博使用主体的广泛性,不光是普通公民,政府机构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其中。检察机关开通微博,不仅可以与网友面对面交流,还能与其他地区的检察机关进行业务上的借鉴交流,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学习他们开展微博问检的先进做法,以便更好地开展宣传工作。另外,还可以与其他党政机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检察职能。

  (四)提供线索,拓展案件来源

  检察微博拓宽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由于微博的匿名性,许多真实的情况得到展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案件线索。检察机关的官方微博虽没有专门设置举报专栏,但却承载着收集反贪、反渎线索的重要功能。大量有价值的线索通过检察微博传递到干警手中,使得检察自侦工作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四、检察机关如何使微博在宣传工作中“给力

  微博给整个网络环境带来了巨大影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微博得到更加自由的实现,政务微博、检务微博的开通,也进一步推动了机关、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微博也如同一把双刃剑,在推动社会进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一些乱象。当下的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矛盾加剧的特殊时期,危机事件频发。而微博在危机事件和舆情监督中产生的影响也是巨大、复杂的。随着微博用户的增加,低门槛的准入机制,使得微博的注册用户出现多而乱的现象,而且其中大部分是匿名注册,发布的信息随意性较强,不可避免地会因为立场、观点的不同产生片面、偏激等情况,极易转变成不实信息。而这些不实信息在人们不断地转发和评论过程中,缺少正确的价值判断和权威机构的审核,很快就会被放大成为谣言迅速传播。

  因此,检察机关如何才能更好地依托微博这个传播载体,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创新检察宣传工作,成为当前检察机关必须注意的问题。一些检察机关的官方微博并没有做好与网友互动的准备,注册后发言甚少,把微博的作用等同于传统新闻媒体,生硬地发布文件,忽略了微博强大的交流功能。还有一些检察微博盲目追求粉丝量,不惜用虚假微博用户撑门面。这些,都有悖于检察微博宣传检察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初衷。检察机关要想充分发挥微博的作用,推进检察工作,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定位准确。检察微博应当定位为宣传平台、民主监督平台、舆情反应平台。要选择合适的信息进行发布,不能为增加粉丝数而一味发布无关信息。通过微博及时发布相关检察工作动态、案件进展情况、法律常识等信息,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要将微博作为检务公开的一扇窗户,大力宣传检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还要通过微博对涉及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及时跟进处理。

  二是要恰当表达。一方面,检察官方微博是代表检察机关发布言论和观点的,所以用语必须恰当准确;另一方面,作为与网民交流的工具,它又必须生动活泼,吸引网民眼球。因此,立足检察职能,谨慎用词,又要避免过分严肃,如何拿捏,就需要检察机关寻找平衡点。微博中较为流行的“淘宝体”、“咆哮体”与检察院传统、严谨的法言法语形成了较大反差。一些政务微博中不少内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可以用诙谐幽默的“草根式”语言来解读,但检察微博毕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语言需要庄重严谨,不能一味迎合网民的口味,哗众取宠。接地气的“官腔”加上丰富生动的图片,增强了阅读的兴趣度和舒适度,会达到很好的宣传效果。如何增加微博的知名度与实用性、把握与网民沟通的技巧,需要在微博的日常管理中不断摸索和实践。

  三是要正确引导。要通过检察微博引导舆论。微博这一平台使得检察机关可以方便快捷地收集民情民意并及时与公众保持沟通,从而在沟通中有效地消除和公众之间的误解。有很多网络意见、信息良莠不齐,既有证据确凿的真知灼见,也有道听途说的危言耸听。有些网民言论也较为偏激,缺乏理性,检察机关应在海量信息前慎重分析,细心明辨。要正确引导舆论,驳倒谣言与谬论,通过有理有据地发布自己的声音,澄清视听。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只有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本职工作,才底气十足地与网民沟通交流,并进一步作出引导。另外,检察微博发布的信息一定要经过内部审批、多重把关与慎重拿捏,这是所有政务微博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必走的流程。对于转发的内容,也应当为相关部门所发布的官方消息,尽量杜绝传播假消息。作为新的全媒体工具,微博的双向性的特点在客观上要求微博使用主体不仅要发表言论,还应当听取别人的意见与建议。检察微博要多借鉴多学习其他政务微博好的经验,广泛采纳群众意见。

  四是要妥善处理检察微博与检察网站的关系。检察微博因其广泛性和双向性,能够及时地宣传检察工作,普及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监督,新颖的检务公开方式也更能够迎合大众的需求,因而,网民对检察微博的关注已经远远超越检察机关的门户网站。但是,检察机关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微博也存在相对的局限性,仍处于探索摸索阶段,并未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检察机关应仍然应当以门户网站为主要的宣传窗口,同时发挥检察微博的辅助作用,来弥补门户网站在及时性、广泛性等方面的缺陷。

  五是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迎接挑战。时代变迁,社会发展,检察机关只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升业务、综合素质,才能迎接新兴媒体带来的各种挑战。检察微博开通后, 检察机关要组建一支学历高、素质高、热情高、懂技术、专业功底扎实的微博管理队伍,对微博进行实时更新、维护和回复。他们不仅要具有深厚的检察理论与实践工作水平,而且还能有效地利用检察微博开展工作,及时回应网民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不断增强检察机关网络宣传的影响力,使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好微博这个平台,真正发挥好微博这一新兴媒体在宣传工作中的作用,突出检察职能,宣传检察工作,传承检察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让公众可以通过微博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自身回应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应对微博发展带来的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