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禁止论文代写行为 严重学术不端将公布

14.01.2016  11:48

 

  国务院办公厅13日公布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从政府职能、科研人才、评价机制、学术道德等多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意见》强调,科技工作者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盗用他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准利用中介机构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等。

  消除科研院所管理中存在的“官本位”弊端  

  《意见》主要为了解决科学研究自律规范不足、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学术活动受外部干预过多、学术评价体系和导向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希望到2020年,学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创新人才竞相涌现。

  其中首先就对政府职能作出规定,要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尊重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的主体地位,不以行政决策代替学术决策。改革科研院所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运行机制,消除科研院所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和“官本位”弊端,优化科研管理流程。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意见》提出,将率先在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基地开展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管理制度,增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以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权管理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还要坚决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传统人才观念,以更广阔的视野选拔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成长环境。重视发挥青年人才在科研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支持更多年轻科学家担任项目负责人、组建团队承担重点课题、成长为学术带头人。

   严重学术不端将向社会公布  

  学术腐败一直是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一个话题。《意见》提出,将实行严格的科研信用制度,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在项目申报、职位晋升、奖励评定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教育引导科技工作者强化诚信自律,严守学术道德,不准在科学研究中弄虚作假,严禁计算、试验等数据资料造假;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盗用他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准为追求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量粗制滥造、投机取巧;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准违反有关规定,在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人才评价等学术评审中拉关系、送人情,亵渎学术尊严。

  引导科技工作者正确行使学术权力,不打着学术旗号参与商业营利性活动。

  延伸  

  论文抄袭、代写、买版面问题被诟病已久  

  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后发现,《意见》中谈到的问题很多都已被诟病许久,有的意见已有机构先行先试。

  例如科研院所的“行政化”和“官本位”已是目前的“常态”。对于科研机构行政职能和学术职能之间的关系,在前段时间邓亚萍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就再度引发讨论,这个决策到底是行政决策,还是按照教育和学术标准进行的决策是问题的关键。已有高校采取了一些做法试图改变这种现状,比如2011年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退出山东大学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一直从事力学研究的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上任后提出任期内不申报课题、不带研究生。

  目前,科研人员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热情并没有很高,原因很多,例如科研成果市场接受度低,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等,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是利益无法保证。比如中国技术交易所举办的第一届专利拍卖会,高校教师的专利属于国有资产,需先评估再处置,评估价超过一定数额还需审批,不少专利的评估、审批费用都超过了处置费用。打破这一现状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科研机构和政府的共识,比如吉林省今年就出台了规定,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在本省转化所获净收益,以不低于70%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上不封顶。

  关于学术论文的问题更是普遍,在目前中国科技评价“论文至上”的制度下,论文质量低,抄袭、代写、买版面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在国内影响恶劣,甚至影响到中国学术整体在国际的形象。例如2015年,发生两起国际知名出版社撤回学术论文的事件,先是英国BMC出版社撤回43篇学术论文,数月后国际出版集团也撤回了集团旗下10本学术周刊上发表的64篇科研论文。两次论文撤回事件都由于同行评议过程存在造假现象,并且涉事论文的作者绝大多数来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