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治日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
10月13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各设区的市汇报了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进展情况。会议提出,要扎实推进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大力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要解决好立法工作存在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等突出问题,就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认识到自身的职责使命,增强勇于担当的意识,弘扬主动作为的精神,不断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各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和健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由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然后才依法启动立法程序。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立法议案,把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与编制立法规划计划、制定修改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起来,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立法起草、论证、调研、审议等活动,拓宽基层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认真吸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发挥好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起步阶段原则上由政府牵头起草法规案,人大侧重在规范政府提请审议的程序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灵活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督促政府按照立法规划计划及任务分工及时组织起草法规草案、按时提请审议,并把好草案有关制度设计的第一关,从源头上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或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会议指出,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功夫,善于总结经验做法,切实依法行好权、履好职,不断推进这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黄世钊/文)
编辑:傅小栩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