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加强检察监督 促进公平正义

02.02.2015  11:50

加强检察监督 促进公平正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系列评论之四

本报评论员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重大职责使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的要求部署,进一步深刻认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检察监督,坚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履行职能。

  正人先正己。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自身必须做到公正司法,要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在此基础上,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保障人民权益、顺应群众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和规范检察监督,要最大限度地防范冤错案的发生,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一方面,要更加重视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把好案件“入口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制度,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对冤错案件必须敢于监督、敢于纠错。同时,要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及有关监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抓好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清理久押不决等工作,防止“提钱出狱”“以权赎身”等“真减刑假服刑”现象,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和规范检察监督,要推动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健康发展。检察机关要深入推进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逃避执行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要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把握好监督边界,解决好监督不到位、不规范、监督质量不高、服判息诉难等问题。

  加强和规范检察监督,要推进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的贯彻落实,大力开展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这次修改在多个方面增设检察监督的具体制度和程序,扩大了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崇高价值。当下,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