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文章:倾情书写精准扶贫检察印记
本报评论员
时间是最忠实的记录者,它将曾经的辉煌留给历史,也将无限的希望带给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夺取了新的伟大胜利。5年来,党中央对脱贫攻坚作出新的部署,把推进扶贫开发列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之一,确立了到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这样的惠民壮举,亘古未有,鼓舞人心催人奋进。
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凝聚全社会力量,检察机关义不容辞。5年来,作为党领导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服从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大局,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倾情书写精准扶贫的检察印记,留下了许多动人的检察故事。
精准扶贫需要精准抓手。5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大局,以专项工作为抓手,连续多年部署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将扶贫领域作为工作重点。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专项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
精准扶贫需要精准聚焦。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危害大、社会容忍度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5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特点规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案件、重点地区,严肃查办发生在“五个一批”工程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关键环节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力维护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中央扶贫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精准扶贫需要精准预防。5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创新预防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督共享平台,实现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安排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的有效共享,提高了预防实效。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专门制定了《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在扶贫开发领域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民生改善是中国梦的最好诠释,脱贫致富是中国梦的必然要求。目前,扶贫攻坚依然任重道远。各级检察机关要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勇于担当,充分履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