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全覆盖多样化的试点探索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得到检验

23.06.2017  15:02

正义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王治国 郑博超 谢文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6月22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说,全覆盖、多样化的试点探索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得到检验。

  曹建明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基础上,先后制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相关具体程序作出规定。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探索运用支持起诉、督促起诉、诉前建议、提起诉讼等多种手段,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57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62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1387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858件,覆盖所有授权领域。各类案件在试点地区分布均匀广泛,全部试点市(分、州)检察院和91%的基层检察院办理了诉讼案件,涵盖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类型。人民法院审结的236件诉讼案件中,一审、二审程序所有环节都有涉及,判决、调解、撤诉等结案方式多样。全覆盖、多样化的试点探索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顶层设计得到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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