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到广西调研开展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工作
08.11.2014 20:0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0月28日至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二司稽查专员柴保国一行3人到广西调研我区开展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柴专员一行深入南宁、桂林的部分试点药店、超市和母婴用品专卖店调研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汇报和试点药店、超市、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商、母婴用品专卖店代表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我区开展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能够及时按照总局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和供货人员的合法性;严格审核采购品种检验合格证明等产品资料,建立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验收、陈列、销售、储存以及不合格品处理等各项记录,并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在试点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事故,也没有接到相关的投诉,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调研组进行了现场解答和指导。调研组对下一步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继续开展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要监督试点药店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其购进、储存、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消费者明白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乳粉的意义。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让药店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人员逐步掌握一些婴幼儿护理、健康方面的知识,能够给选择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年轻父母更多的指导,以此来建立药店在服务方面的竞争优势。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8.11.2014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