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谣言:造谣“吸粉”月入20万
顺义丢孩子、通州孩子被抢、母亲为保护孩子被捅了一刀、房山千余外地人抢小孩摘器官、朝阳小区内叫卖小贩专门偷小孩……近期,有关北京各区县小孩被偷、被抢的消息屡屡刷爆微博、微信朋友圈。这些信息时间、地点、人物各要素齐备,并且都声明已是被警方证实的真实案例。随后,警方只能出来一次次地辟谣。近日平安北京发布“抢孩子谣言通用模版”,宣传如何甄别类似信息。为何“抢孩子”谣言会频现?抢孩子谣言的发布者究竟是谁?北京青年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事件
“抢孩子”谣言频发 警方总结谣言模版
连日来,北京频现“抢孩子”谣言。6月29日, 针对多地流传“来了1000多外地人抢小孩子”的虚假消息,房山警方通过其官方微博提醒,房山警方近日未接到相关报警,请大家不相信、不传播此类信息。尽管如此,还有网友在微博上称人贩子到了昌平,“苏家坨今天抢小孩没抢走,把孩子母亲捅了一刀”,这名网友还将“涉案”的车牌号上传。
北青报记者发现,其实该微博近几日已经出现了多个版本,涉及国内多个地区,只是每条信息地名和车牌不同。随后警方也出面辟谣,称未接到类似警情,微博内容不实。6月16日上午,一则“望京宜家抢孩子”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被众多网友刷屏,最终又被警方证实是一起乌龙事件。
针对近期“抢孩子”谣言频发,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抢孩子谣言通用模版”:“近日,小区/学校有人冒充卖冰棍、修理工、护士/偷抢孩子。 他们开着一辆xx车,车牌号为xxxx。已经得到110证实,这群‘犯罪嫌疑人’已被通缉。昨天,这个作案汽车又出现在 校门口抢小孩,多亏接小孩的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把孩子紧紧抱着,自己被人贩子打伤也没有松手,直到警察赶来。这是 学校老师 小区家长在微信/微博里发的真实事件,提醒家长们一定要小心,转发提醒。”
平安北京微博博主赵峰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选择使用这种“谣言通用模版”的形式来辟谣,提醒网友不要制作谣言,也不要当谣言的搬运者。
探因
众多谣言发布者大致可分为四类
作为平安北京的博主,赵峰参与了多次有关抢孩子谣言的辟谣澄清工作。针对近期网络上有关“抢孩子”谣言信息的传播者,他表示平安北京在分析后发现大致存在四种不同的情况。
有的谣言制造传播者本身是某些社交平台账号的创建者或管理者,为了吸引眼球引起更多人对自己账号的关注,不惜转发明显的谣言甚至编改信息予以发布,造成了更多人对类似“抢孩子”谣言的传播。
有的谣言传播者纯粹就是抱着恶作剧的心理,先是看到了别的网络谣言后便进行了改编再传播。更有甚者在传播谣言时,存在报复他人的心理,他们故意留下别人的电话和各种私人信息,给他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骚扰。
还有的谣言发布者,在一些事发现场看到一些纠纷或冲突后,并未经过核实便主观臆断地将之想象成为“抢孩子”事件,在网络上传播。
赵峰告诉北青报记者,还有更多的网友,是在看到这些谣言后,出于对好友的信任和对其他朋友的提醒,将这些谣言信息进行转发。
调查
公号编辑求点击量 团队化运作造谣言
在平安北京近日发布的“一图告诉你抢孩子谣言里的那点猫腻”中,有关哪些人在发布这些谣言的疑问中,位列第一的便明确写明:“互联网从业人员,微信、微博大号发布虚假信息,以博取点击量、转载量,完成工作指标,增加粉丝数。”
随着各地“抢孩子谣言”的大肆泛滥,不少网友都表示,此类谣言背后的利益驱动也应该引起大家重视。
北青报记者发现,除了部分网友是个人传播抢孩子的谣言外,在警方已经辟谣的此类事件中,也不乏团队化运作的运营账户。 6月17日,天津一个公众号发布微信《天津抢孩子高发地点!为了孩子,一定要牢牢记住!》,仅在一日之后,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发布消息称,对17日发布谣言微信的公众号责任编辑曾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天津市南开公安分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条谣言微信是曾某某从论坛网友分享的素材中截取编辑制作的。北青报记者发现,这条微信内容已经无法点开。该公众号18日发布的致歉声明中,称已对相关微信内容做出删除处理。
沈阳一微信公众号也曾因发布有关抢孩子的虚假消息被当地警方处理。北青报记者了解到,6月13日上午,一条名为“沈阳出现人贩子在小巷‘强拉’小孩子,一女孩差点被抓走……”的微信内容在当地不少网友的朋友圈中出现,引起当地网友的高度关注。
当晚8时许,沈阳市公安局发布一条微博:近日,有网民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市某小学学生盈盈从学校返家途中,被一名戴墨镜和口罩的中年妇女欲强行带走,盈盈反抗后对方逃走才得以脱身的信息。经警方查明,此为虚假信息,近期在网上被篡改地名多地转发。随后,沈阳当地媒体采访了发布微信的账号编辑,编辑表示,自己此前在朋友圈看到过这条消息,只不过地点是在外地。因为这种消息的关注度很高,6月13日发布时,他就把外地的这个事件搬到了沈阳,地点改在了浑南。
延展
网络发谣言违法 网友需留心甄别
网络编造传播抢孩子谣言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昨日,北青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民警,他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办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解释》的相关规定,编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网络上,根据其危害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程度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类似转发超过500次等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及刑法处罚。
“虽然说在实践中一般追究的都是谣言编造传播者的法律责任,但如果网民在发现自己转发的相关抢孩子的谣言已被官方辟谣,那么最好还是删除曾经的转发以免谣继续扩散造成更大的影响。”民警说。
案例
运营80余公众号 造谣“吸粉”月入20万
“抢孩子”等网络谣言“搭乘”上微信公众平台,以新的形式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警方曾表示,通过吸引广告投放来牟利,是一些微信公号转发谣言的主要驱动力之一。
北青报记者此前采访过一个类似案例。福建漳州26岁青年吴某带领团队运营着80余个公众号,这些号所服务的人群遍布全国多个城市,每天生产的内容包括各种网络段子、惊悚的社会新闻以及谣言。他曾因为发布虚假信息而三次被实施行政拘留。他对媒体表示,自己靠运营这些账号而月入20万。
来自北京某互联网公司的程先生,运营着一个拥有4万粉丝的公众号。他介绍了微信公众平台的广告盈利方式。“公号的广告收入是通过广告投放平台实现的,它在公号运营者和广告商之间搭建了一个桥梁,两边会根据一个公号的用户数量、阅读率等情况各自‘出价’。在这个平台上,什么级别的公号能赚取什么级别的广告收入,是有一个‘指导价’的,但具体数额还要双方再去协商。”
程先生介绍道,拥有4万粉丝的一个公号,接一个头条图文(公号每日最多可发8条图文)的广告,收费标准是800元。而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福建漳州吴某运营的公众号也是按照粉丝数量定广告的价格。16万粉丝的公号,头条广告收费为2445元(二条、三条图文广告收费依次递减),同理,15万粉丝的号收费2250元、13万粉丝的号收费1950元、10万粉丝的公号收费1515元……在吴某的80余个公众号中,粉丝在10万以上的就有7个。
所不同的是,他的广告投放并没有经过上述广告投放系统,而是在线下与广告商商议。这样不仅议价的余地更大,还省去了广告投放平台收取的费用。由于手中公号太过火爆,吴某和他的团队成员每天几乎坐在家中等广告商电话即可。
作为业内人士,程先生表示目前80%的网络营销都是“虚假”的。“微信平台虽然设有举报系统,但它本身并不具有筛选、判断公号内容的义务。而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其实完全可以做到对这些不良信息进行管束。起码从技术上讲是可以实现的。”
(记者 池海波 薛雷)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