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财政:“五个结合”深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
08.11.2014 20:01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坚持自学与领学相结合。 新预算法颁布后,河北省财政厅及时汇编新预算法学习资料,印发全省财政系统学习参考。利用网络培训教育系统,开辟新预算法学习专栏,及时发布权威解读和专家讲座,督促财政干部听课自学。结合实际问题,组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讲课辅导,引领财政干部学精学懂。
坚持系统内、外学习相结合。 在全省财政改革座谈会上,把新预算法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集中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举办省直部门主管厅局长、县(市、区)主管领导、各级人大预工委和预算处长等专题培训,提升学习效果。
坚持学习与营造氛围相结合。 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财政内外网等新闻媒体,深度解读新预算法内容,及时刊发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专题报道。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转发新预算法内容与相关知识,提高传播效率,扩大财政宣传影响力。
坚持学习与配套立法相结合。 全面清理与新预算法精神不相适应的河北省内预算管理文件,启动《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等修订完善工作。
坚持学习与推进财政改革相结合。 依据新预算法,结合河北实际,研究推进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央改革要求,明确提出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推进地方收入体系建设、划分省以下支出责任、加强县乡财政建设等七项改革重点,力求率先突破。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8.11.2014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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