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多举措支持我区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显成效

02.11.2015  15:34

  广西艾滋病疫情形势严峻,严重威胁着广西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须加以解决的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为有效减缓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自治区财政采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自治区本级投入力度等多项措施,有力支持了我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实施  

  2010-2015年,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21.1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8.0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3.07亿元),年均增长6.42%,主要用于支持艾滋病防治能力建设、艾滋病防治宣传、艾滋病监测、重点人群干预、感染者管理、艾滋病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等,为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确保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有效开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使用需求及历年结余情况,加大整合资金存量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中,2014年调整历年结转资金0.42万元,整合用于着力提升自治区龙潭医院以及桂林、玉林等市艾滋病防治专科医院能力建设、加大艾滋病防治重点课题研究和艾滋病防治宣传力度等,有效发挥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统筹资金使用,突出保障艾滋病防治重点区域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充分考虑我区艾滋病防治现状及各地财力情况,在保证完成各项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0.6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23个艾滋病防治重点市、县的能力建设,提升重点市、县艾滋病防控能力。 

   四、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  

  牵头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范围、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同时,通过国库支付审批系统和政府采购系统,按计划和程序对艾滋病救治物品和药品实施政府采购,并不定期对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均衡使用。 

   五、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积极主动向财政部汇报我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等,全力争取财政部对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理解与支持。2010-2015年,我区累计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18.08亿元,年均增长7.54%,其中: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广西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3.3亿元,比上年增加0.6亿元,增长21.93%,增幅创历史新高。 

  经过不懈努力,广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总体来看,呈现出“三下降、二加大、三提高”的态势: 一是 广西每年新发现报告艾滋病病例数连续3年保持下降趋势,分别环比下降14.18%、11.06%和15.53%;累计报告存活艾滋病病例数由2010年的全国第2位下降到目前的第3位;全区在治病人病死率从2010年的4.8/100人年下降到目前的1.7/100人年,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二是 综合干预和母婴传播阻断干预力度逐步加大。全区共开设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从2010年的67家增加到目前的72家,500人吸毒者以上的县100%建立美沙酮门诊;全区免费婚检、孕检艾滋病抗体检测总人数从2010年的89.5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41.6万人,母婴阻断成功率从2010年的95.77%提高至目前的97.09%。 三是 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艾滋病检测数、艾滋病病人治疗率明显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从2010年的84%提高到目前的91.4%;全区累计艾滋病抗体检测达700多万人次,连续3年检测总数居全国第一;全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总数从2010年的46个增加到目前的100个,正在治疗、累计治疗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数分别从2010年的1万、1.8万例分别增加到目前的4万、5.1万例。           

 

报送单位:社会保障处(社保中心)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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