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财政收入首破600亿元大关
财政重点支持民族大道改造提升、轨道交通等项目建设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孟娟娟)昨日,记者从南宁市财政局获悉,2016年,南宁财政收入首次突破60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7.22%,全市财政收入占全区收入比重提高到了25.01%,2016年全市财政涉及民生支出持续增长,同比增长5.9%,占财政支出的73.53%。
据统计,2016年全市财政收入历史性地突破600亿元大关,达到了613.83亿元,同比增收41.35亿元,增长7.22%,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收入增幅比全区平均增幅高2.02个百分点,占全区收入比重从2015年的24.54%提高到了25.01%,占比达到1/4,财政首位度进一步提高。
财政收入质量也进一步提升,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5.53%,比全区平均占比低6.07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广西最低。
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也不断加大,支出继续向基层和民生倾斜。2016年全市财政涉及民生支出达到431.68亿元,同比增长5.9%,占财政支出的73.53%。统筹整合全市各级财政各类涉农资金80亿元投入扶贫开发,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共安排各类资金83.69亿元支持自治区和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财政的大力支持,南宁去年全年共筹措落实资金超过460亿元,重点支持民族大道改造提升、轨道交通1~4号线、五象新区路网、邕江综合整治开发等项目建设。
去年,南宁市财政还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面加快PPP项目落地。目前,全市已落地PPP项目8个(其中2016年落地PPP项目6个),占全区落地项目数的62.5%,累计投资额达到了151.37亿元。同时,财政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获得自治区发行转贷南宁市的政府债券资金240.22亿元,大力支持了交通、水利、环保、城建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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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广西完成财政收入2454亿元
同比增长5.2%,近八成支出用于民生领域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孟娟娟)昨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6年广西财政收入共完成2454.05亿元,同比增长5.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0%。民生领域支出3529.36亿元,占总支出78.9%。
2016年全区财政收入规模持续扩大。全区组织财政收入在2015年突破2300亿元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增长,规模突破2400亿元,完成2454.05亿元,完成预期目标的100%,比2015年增收121.02亿元,增长5.2%。
在保证数量增加的同时,广西财政收入质量也持续提高。初步统计,剔除政府性基金转列和营改增税制改革等不可比因素后,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1.6%,比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按照同口径对比,广西非税收入占比从2013年起已连续4年逐步下降。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区财政收入还能保质保量完成预期目标,这与“财务管家”——财政部门善于生财、聚财、理财、用财、管财有很大关系。财政部门突出服务生财,全力支持“稳投资、稳工业、稳农业、稳消费、稳进出口、稳财政”增长,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精细化理财、统筹聚财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在支出方面,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4400亿元,同比增长10%,高出财政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在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增幅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
同时财政支出结构也持续优化。去年,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统筹,把更多财力“下沉”,全年市县两级财政支出和民生领域支出分别跨越3700亿元和3500亿元,达到3721.38亿元和3529.36亿元,分别占总支出的83.2%和78.9%,财政资金持续向基层和民生重点领域倾斜。
民生支出方面,全年全区涉及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民生领域支出完成3529.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八成。全力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累计拨付资金超过650亿元,有力推进了社保、健康、教育、水利、安居、农补、生态、文化、扶贫、交通等1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在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的情况下,1—11月各级财政筹措落实扶贫资金178.1亿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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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下达32.47亿元专项扶贫资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孟娟娟)昨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32.47亿元已经提前下达,其中自治区资金是上年同期的2.5倍,这些资金将下达给全区有扶贫任务的105个县(市、区),并重点支持2017年有脱贫摘帽任务的11个贫困县。
据了解,此次提前下达的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47亿元,包括中央资金22.47亿元,比上年同期提前下达的中央资金增长68.9%;自治区资金10亿元,是上年同期提前下达自治区资金的2.5倍。
本次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根据精准脱贫的需要,突出以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数为主要因素分配资金,将资金总量(除专项用途外)的70%按因素法切块下达给全区有扶贫任务的105个县(市、区)。
突出年度保障重点。专门将资金总量(除专项用途外)的30%分配到2017年脱贫摘帽的11个贫困县(包括提前于2016年脱贫摘帽的田阳县)、1800个贫困村和110万贫困人口,并重点对7个国家重点县给予倾斜照顾,着力为2017年全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引入资金绩效评价因素。根据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进度的考核情况,对资金支出进度较快、使用效率较高的13个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同时对支出进度落后、使用效率低的46个县扣减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体现了奖优惩劣的政策导向。
下一步,财政厅将继续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指导和督促有关市县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加快支出进度,真正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应有的效用。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