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采取切实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26.06.2016  19:55

  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促进我区经济发展,2016年自治区财政筹措下达资金8622万元,对自治区27家重点工业园区内的556家企业2015年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进行补助,支持园区企业应对当前复杂经济环境下提高竞争能力,增强企业有效供给能力。 

  实行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政策是为加快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和稳定增长促就业的一项阶段性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政策严格限定在27个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内已全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足额缴费的企业,补助的比例为企业按规定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0%,由自治区及园区所在地政府给予补助,在2011-2015年该政策实施期限内,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支持了我区重点工业园区稳定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各地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工业园区内企业,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最新降低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关政策,加强对基金运行的监控和预警,防范基金支出风险,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让企业真正减负受益。 

 

信息报送:社会保障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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