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顶风作案” 2个月内1800辆被电警抓拍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 通讯员 黄东玲)11月26日,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指挥中心获悉,9月、10月这2个月,仅电子警察抓拍到的,违反《通告》规定在限行的时间和路段行驶的大货车达到1800辆,其中9月份830辆,10月份970辆。
自今年9月南宁市正式实施《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来,交警部门持续整治违反限行规定的客、货车辆,收到了良好效果。但仍有不少货车车主存侥幸心“顶风作案”,造成早、晚高峰快环路段拥堵的现象时有发生。
交警指挥中心主任莫田介绍,大货车违反规定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主要有白沙大道、普罗旺斯路段、南站大道、厢竹大道、青竹立交、竹溪大道等。这些货车有的是没有申领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通行证,有的是没有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或者在指定的地点停放。主要违法行为代码是72010即“未取得通行证驾驶机动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停靠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地点和速度通行、停靠的”。
大货车抛锚未及时挪移
大货车出现抛锚,不及时报警求助,而是停在快环路边自行修车或是等候汽修理厂来维修。有些货车是凌晨时间出现故障,为了贪图方便干脆就把车停在快环路边,一直等到天亮再修车,造成早高峰时路面拥堵。
交警提示: 当车辆出现故障,无法通行时,要及时拨打110或122报警服务台报警,并在交警的帮助下及时将车辆挪移到安全路段,以避免发生拥堵。对于车辆故障未能及时挪移造成拥堵的,交警部门仍然按照《通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部分货车司机存侥幸心
部分货车驾驶员以降低成本为由,心存侥幸地违反限行规定利用晚上时间在快环通行,认为晚上交警不会出来查车。目前南宁交警部门在快速环道上设置有12个电子警察抓拍点,针对违反《通告》规定在快速环道上行驶的大货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对违法通行的大货车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在主道还是辅道上行驶,均能自动记录其违法行为。这12个抓拍点为:白沙大道普罗旺斯小区门口、南站大道规划疏运大道路口、沙井大道规划亭洪路口、亭江立交、厢竹大道竹岭立交北、厢竹大道邕宾立交、星光白沙路口、秀厢大道北湖立交东、秀厢大道鲁班路口东、秀厢大道邕武立交东、竹溪大道锦春路口东、竹溪大道柳园路口东。
交警提示: 心存侥幸地违反限行规定通行快环的行为不可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5条第1款第9项的规定,对大型货车、客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快环的行为将予以扣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此外必须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学习。
交警提示: 随着地铁1、2号线的施工,市区内修建多座立交桥封闭道路,多条市政道路改扩建,很多机动车辆通过走快速环道来绕行,使得快速环道交通压力与日俱增。根据《通告》的第五条规定:“每日上午6时至晚上23时,禁止下列车辆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
(一)各类货车;
(二)大型客车;
(三)重型专项作业车、大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
(四)各类牵引车、挂车、半挂车;
… …
前款第(一)、(二)、(三)、(四)项中的车辆需要在上述区域行驶或者停放的,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或者在指定的地点停放,行驶或者停放时应当将通行证放置在前窗玻璃右下角处。… …”
第六条规定: “每日7:00至9:00、17:00-20:00,禁止货运车辆、大型客车在昆仑大道(二塘高速收费站路口至邕宾立交桥路口)、秀厢大道、清川大道、沙井大道行驶、停放或者临时停车。”
交警建议: 对于已经办理了在限行区域内行驶通行证的大型客、货车,需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或者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如需要在限行的时间段内行驶的,可通过绕城高速通行。交警部门对将加大力度,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车进行整治,请广大货车驾驶员自觉遵守规定通行。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