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启动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

22.12.2015  09:25

  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运行维护和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居民乘用电梯安全,市质监局于日前印发通知,将开展对全市超过15年以上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2016年6月底,完成对15年以上老旧电梯调查摸底,确定2016年改造更新的试点电梯;2016年9月底,完成对试点电梯的安全评估;2016年底前完成试点电梯的改造更新工作;2017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超过15年以上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

  据统计,我市目前超过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有64台,因其使用年限过长,导致电梯部分部件老化、磨损严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市质监局把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电作为办好民生实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市质监局制订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由该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市质监局安监科负责老旧电梯改造更新的组织协调、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数据统计等工作,广西特检院负责老旧电梯改造更新方案的技术把关、安全评估、检验检测等工作,市质监局审批办负责办理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后的使用登记证。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资金来源是亟需解决且较难解决的问题,对此,市质监局在方案中初步拟定了两条渠道,一是对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协调住房管理部门,推动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便利使用的机制和程序;二是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缺失或不足的,则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地方政府给予资金补助,按照“政府统筹、财政支持、技术支撑、群众参与、过程公示、部门协同”的原则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