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贪腐领导干部出事前都接受过教育
权力失范,公权私用,这是腐败发生的原理。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如何编好笼子管好权,让权力运行不脱轨、不偏向,成为当下反腐倡廉工作亟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4月6日,中央纪委公布了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和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
对这两只“老虎入笼”,有人猜测:可能与巡视过后杀“回马枪”有关。但无论什么原因落马,权力出了笼子都终会是他们被查的根本原因。
权力!权力!有多少腐败与权力的滥用、权力的任性有关。
权力失范,公权私用,这是腐败发生的原理。专家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滥用公共权力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
像万庆良、仇和、季建业这样的“政治明星”之所以出事,正是由于拥有权力后脑袋发热、自我膨胀。领导干部如果在权力面前丧失立场、触碰底线,用权唯私、用权随意、用权霸道,最终只能是害人害己、祸国殃民、遗患无穷。
我们常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织密对掌握公权力的人的刚性制约网,一旦违反,权力出了笼子,人就会进入“笼子”。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如何管住权力,让权力运行不脱轨、不偏向,成为当下反腐倡廉工作亟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事实上,任何贪腐的领导干部,出事之前都接受过教育,有的甚至还是“端坐在台上”的教育者,他们之所以在权力面前败下阵来,只能证明,光靠教育还远远不够。要给权力涂上防腐剂,靠自律,也要靠他律;靠个人约束,也要靠外部监督。诚如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所言:“(这是)永恒的经验,每个当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他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碰到障碍为止。”这个障碍就是制度。因此,编好笼子管好权,防止权力出笼耍威风,显得尤为重要。
用制度管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笼子就得够结实够紧密。如果笼子是塑料做的,脆弱不堪,权力可以让它散架;如果笼子过于粗疏,犹如牛栏关猫,权力可以轻易越笼而出。
法立而后威成,法乱而后威失。约束权力的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权力清单,又要有惩戒措施。如果说编笼是建立制度,那么给笼子通电、划出红线、标明雷区,就是制度得以施行的有力保证。有制度不通电,就会践踏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使得一些有特权的人心存侥幸,从而导致更多更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此外,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失去阳光的照射,就容易无所顾忌、放荡不羁,就容易搞权钱交易那一套。只有充分运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提高权力的“能见度”,才能给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戴上“紧箍”,避免权力运行中的脱轨越界现象。(桑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