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召开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全国电视电话会议

30.05.2016  18: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2016年5月10日下午,国务院召开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启动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的有关负责同志从不同角度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强调和安排。湖北、甘肃两省的负责同志介绍了经验做法。 

  汪洋副总理在讲话中就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重大意义作了全面阐述,要求各地要准确把握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关键, 一是要明确目标。 国务院各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尽快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举措,把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限交给试点县,并要在权限下放后花更大的精力去管理和服务。省级要参照做好“放管扶”工作,切实把“负总责”担起来。贫困县要在下放权力之后重点做好接和用的文章,加强脱贫攻坚项目的储备,组织好项目实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杜绝出现资金滞留的问题。 二是要衔接规划。 贫困县要尽快编制好本地的脱贫攻坚规划,主动做好全国脱贫攻坚规划、各部门专项扶贫规划的衔接。因地制宜确定好重大项目平台,为资金整合提供统领。 三是要创新机制。 试点贫困县要尽快制定涉农资金整合的具体方案,同时要推动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要借鉴易地扶贫搬迁的筹资模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发挥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帮扶基金参与脱贫攻坚。 四是规范程序。 要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跟扶贫相关的规划、制度、方案、资金、项目等制定安排都要履行规范的程序,统筹整合资金的来源、用途、项目等要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 五是加强考核。 要加强对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效考核评价。 六是强化监管。  

   汪洋副总理同时还强调了要扎实做好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各项工作方面。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把涉农资金整合作为脱贫攻坚的重头戏来抓,省级对试点工作负总责,贫困县作为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 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 中央和省级财政要优化转移支付的结构,明显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增强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要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加快转移支付的下达进度,以便于贫困县统筹编制预算。 三是要营造良好环境。 最重要的是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对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于试点的贫困县按照试点意见规范使用资金或调整资金用途的,审计部门将予以认可。 四是要总结试点经验。 在试点的过程中要深入开展研究,注意搜集分析问题,为明年将试点推广到全部贫困县打好基础,也为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摸索经验。 

  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家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审计署副审计长袁野分别结合各级部门的业务工作实际,对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意见。

 

信息报送:农业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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