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5个贫困县节余用地指标可有偿流转

10.12.2015  10:43

广西35个贫困县节余用地指标可有偿流转

  12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我区隆安、马山等35个贫困县(区)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全区范围内有偿流转使用,有效期为5年。相关人士称,此举既可以有效缓解广西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也有利于贫困县筹措移民搬迁建设资金。

  据介绍,节余指标交易收入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的复垦费用、复垦管理费用、流转费用等支出,剩余收益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35个县(区)指标转出村集体建设,主要用于复垦土地使用权人(农户)购房或建房补贴、基础设施建设、集体公益事业等移民搬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