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检察院购置多功能流动执法宣传服务车
广西检察网1月2日讯(通讯员 罗俊 罗文)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以及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精神,特别司法改革后,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监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合法性,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三农”,促进农村和基层法制建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凌云检察院购买了一辆多功能流动执法宣传服务车作为“流动检察室”。
该车特地根据凌云山区地形情况配置动力和尺寸,配有车载无人机、卫星电视、可升降全向天线、360度高清视频监控、大数据传输等设备,可以实现监控、指挥、接访、办案及法律知识宣讲任务。由于该车用流动、实时、便民等特点,成功降低了工作成本,能更好地实现“山区检察工作全覆盖”,不留工作盲区、死角,架起了山区检察人与山区群众的连心桥,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随着这座移动的检察室投入使用,可以直接深入到各村各屯的田间地头,开展法制教育、信访接待、化解纠纷、侦办涉嫌职务犯罪线索、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实现对监控重点区域定期监控等等。有了这一“神器”,凌云检察院干警可以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全县每一个角落、甚至每一次民间活动中,促进检力下沉。以后还要实现检察官定期流动巡回,受理群众涉法诉求、监督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提供了极大方便,弥补了基层法律监督职能不完善等方面的不足,通过“智慧检察”、送法上门、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的大力开展,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流动检察车”是法律监督的一种延伸,是真正农民家门口的检察院。
车顶安装有前后云台数字高清摄像头(可以清楚扫描到远处山顶的景物),升降照明灯,车顶音柱,顶置外接空调;车辆左侧安装LEDP5 真彩屏,彩屏尺寸约为1280X1120mm,配合车顶音柱满足对外宣传的功能;车顶平台四面安装LED 单色显示屏,内容可滚动播放,字体内容可通过电脑和手机随时更改。车辆右侧根据要求车身改制,增加对外办公窗口,方便对外办公;另车身四周安装360度全景摄像头,减少视野盲区,带报警装置,陌生人靠近车辆时可随时报警。领导可以在指挥中心或者检察智慧移动端跟车辆任务地进行实时活动,就如亲临现场指挥一样方便。检察干警们可以在这个车上宣讲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详细讲解围绕检察工作职能解答我们的提问,同时可以联网播放多媒体视频给群众最直观最直接的答复。
据了解,该车是整个百色市的第一辆,该车必将成为送法服务的新载体、公益诉讼的新利器、刑事执行检察、行政执法监督的新手段,是大数据更好地服务基层检察工作,全面打造服务型“智慧检务”的良好平台和一大新尝试和贡献。
(作者单位:凌云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