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大气污染总量减排扎实高效
“十二五”以来,贵港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为准绳,以火电、水泥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攻坚克难,扎实高效推进大气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强化大气减排项目的实施。2011年至2014年,贵港市大力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先后筹措资金2.2亿多元,实施二氧化硫污染减排项目13个、氮氧化物污染减排项目14个,成效明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削减量分别达到了3165吨和13953吨。
二是完善对排污企业的监管。该市在全区率先提前一年半执行国家水泥、火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对全市2台火电机组和11条水泥生产线实行总量控制管理;通过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脱硫、脱硝设施及其中控系统,强化对已建成减排设施的运行监督,建立完善运行台账等措施,合理调度、完善监管,提高脱硫、脱硝效率,发挥出应有的减排效益。
三是有序启动机动车减排。近年来,贵港市先后建成了3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新注册车辆的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100%、在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仅2014年就淘汰运营黄标车和报废老旧车7625辆。在该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大幅增长的情况下,2014年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却同比减少了1000多吨。
由于贵港市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大气污染减排成绩斐然:2014年大气二项主要减排指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7.39%和20.63%,提前控制在 “十二五”总量减排指标之内;今年,该市乘胜出击,正在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5个、淘汰营运黄标车1646辆,并在主城区对黄标车限行,预计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去年持平,氮氧化物还将削减10%以上,必将为广西全面完成“十二五” 氮氧化物减排任务,推动贵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出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