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港市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21.01.2016  03:15

2015年,贵港市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调查政府法律顾问聘请情况。2015年1月26日,贵港市法制办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发出《关于开展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聘请情况调查的函》,调查、摸底、掌握市政府及市政府工作部门对法律顾问的需要,为做好政府法律顾问打下基础。

二是做好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和律师队伍人员情况统计工作。2015年2月26日,贵港市法制办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发出《关于做好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和律师队伍人员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律师进行统计,进一步摸清了能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底数。

三是建立贵港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3月20日,贵港市法制办将起草的《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代拟稿)》上报市政府。5月13日,贵港市政府办印发《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正式建立贵港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四是设立贵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2015年6月30日,贵港市政府办印发《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贵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通知》,设立贵港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由贵港市法制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并向贵港市政府首批法律顾问王锦意、彭荣汉、吴华灵等15人发放聘书。贵港市政府法律顾问吴华灵等出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四届第38期、39期、42期,为贵港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五是聘请5名贵港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对贵港市人民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考核的要求,即“市人民政府要设立府法律顾问室,并聘请法律顾问助理”,贵港市政府聘请了5名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的人员作为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到贵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上班,并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工资待遇。2016年1月4日,5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正式上岗,落实了依法行政指标要求,有力地促进了贵港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