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年活动
日前,贵港市财政局以“阳光采购”、“阳光评审”和优化财政对外业务工作流程为突破口,印发了《“阳光财政”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年活动。
开展“阳光采购”,突出“三个创新”。一是创新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评标须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二是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管理制度》。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内容,在采购文件、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基础上,公开内容新增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采购合同公开等。
开展“阳光评审”,开展“内外兼攻”。对外,加强对协作中介机构的管理,出台了《贵港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协作中介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贵港市财政局评审项目安排制度及流程》;对内,实施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评审争议处理制度、“三级审核制”、预算控制价审定程序,以制度管人管事。截至5月底,该局共完成评审项目59个,送审金额4.61亿元,审定金额3.84亿元,审减金额0.78亿元,综合审减率为16.82%。
优化财政对外业务工作流程,把握“四个阶段”。一是梳理阶段,对现有对外业务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登记造册,提出清理调整意见。二是优化阶段,对需要修改或新制定的对外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和完善,绘制工作流程图,流程图明确业务工作审核审批的每一个环节及所需材料或手续、办理时限等内容。三是公布运行阶段,对外公布优化后的对外业务工作流程,及时上墙、上网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四是检查完善阶段,跟踪了解对外业务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完善。目前已完成了对现有对外业务工作流程的梳理,共梳理出现有对外业务工作流程50多项。
“阳光财政”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贵港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在提高财政工作公开透明度上发挥重要作用。
信息报送:贵港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