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调整提高2015年工伤保险待遇

17.11.2015  19:09

贵港市调整提高2015年工伤保险待遇

 

2015年10月下旬,贵港市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调整2015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61号)要求,对贵港市185人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提高。本次调整的项目共三项,其标准为伤残津贴按每人每月增加205元、生活护理费按每人每月增加11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整提高后,贵港市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54450元,月人均达到821元,月人均增加122元,同比增长17.45%。(供稿: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