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

10.04.2015  13:07

      近日,贵港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的范本、审核、以及进场交易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有效遏制项目工程招投标中围标、串标及挂靠等违规行为。
      《通知》规定,贵港市行政区域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一律进入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招标文件在国土部门出台招标文件范本前,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根据招标人经过召开有决策权会议确定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然后按程序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市、区)财政部门、县(市、区)法制办、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同时,《通知》明确招标人必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进场材料要求书面提出申请,经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