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批次降费政策实现自治区级涉企“零收费”

28.05.2016  10:35

  随着今年4月1日起,广西对企业免征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和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政策的实施,全区管理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对企业全面免征,实现自治区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5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广西多批次取消、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收费负担超过16亿元。

  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继续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助力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增效。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统一取消了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实行市场调节价,预计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1.5亿元。2月1日起,减免了包括教育费附加等内容在内的一批政府性基金,预计将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约13亿元。4月1日起,对企业免征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和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预计可减轻负担约1200万元。5月1日起,广西再一次降低一批质检收费标准,并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两项政策合计可减轻负担约5000万元。

  据了解,广西目前正在执行的1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实时对外公开,滚动更新收费项目信息,实现目录清单常态化管理,社会公众可随时获取最新的目录清单。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按照自治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收费清理改革成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涉企收费项目执行情况,打通收费清理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和社会真正享受收费清理改革成果的减负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