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全面开展“美丽贺州·生态乡村”活动

11.12.2014  18:17
      12月8日,贺州市“美丽贺州·生态乡村”活动动员大会在富川召开。会议以现场会的形式召开,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电视动员大会精神,对“美丽贺州·清洁乡村”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对“美丽贺州·生态乡村”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贺州市委副书记唐毓流、副市长刘国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美丽贺州·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广大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乡村面貌较大改观,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取得突破,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农民群众明显感受到活动带来的可喜变化。

  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贺州市生态乡村活动全面启动。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为主要抓手,扎实推进生态乡村活动开展。要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三个专项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确保如期按质完成任务。

      要突出重点,打造示范村屯,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要有效衔接,继续抓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使生态乡村和清洁乡村两个阶段工作互相促进、逐步深化。要改革创新,突破瓶颈难题,努力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机制推进新活动。

      要严督实导,层层传导压力,重点督紧各级“一把手”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要抓反面典型,真正起到警示和触动作用。要突出群众主体,引导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生态乡村建设中。要进一步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工作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垃圾焚烧处理技术指导和技术攻关,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垃圾焚烧处理模式。要加强各级乡村办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督促检查指导作用。(陈艳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