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检察院与贺州学院共建“彩虹桥司法心理干预项目”

28.11.2016  15:05

  检校共建织密未成年人“人文关怀网” 

   —— 八步区检察院与贺州学院共建 彩虹桥司法心理干预项目  

  广西检察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吴晓燕  邓美娴    陈海敏)11月24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与贺州学院举行了“彩虹桥司法心理干预项目”签约仪式,标志着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干预项目正式落户。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自2012年成为广西首家探索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的基层院,每年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均接近100件130多人。在实践中发现,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具有易变性和易感性,极易因一时冲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此外,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也是导致孩子误入歧途的重要原因。未成年人在从事违法犯罪之后,未检办通过组织专业心理力量介入家庭教育,给予问题青少年的家庭有针对性的监护指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对帮助青少年顺利回归社会具有积极作用。2013年以来,该院未检办积极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精神,依托贺州学院心理学教研室、心理实验室等教育资源,通过开展诉前心理测评、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心理矫治。实践证明,及时的心理干预有助于涉罪未成年人增强对自我及社会的认同感,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的几率。该项目实施以来,该院组织接受心理干预的16名涉罪未成年人无一人再涉足犯罪。在总结整合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后,该院与贺州学院在完善司法心理干预项目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成功签署了《贺州市八步区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评估与咨询服务合作协议书》。 

  据悉,此次合作项目由贺州学院心理学教研室与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具体对接,合作项目的服务对象涵盖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此外,项目内容还包括对检察干警特别是未检办干警进行心理知识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心理咨询知识及简单的专业技巧。该项目的正式落户,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心理干预机制,为未成年人织密“人文关怀”之网。 

  (作者单位: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