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见成效 贺州市为企业减少住房公积金成本700余万元
27.09.2017 19:3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允许企业低比例缴交。贺州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明确企业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执行5%,最高不超过12%。
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的流程向贺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截至2017年8月底,贺州市共有23个企业按政策要求提交基数调整申请,共减少缴存住房公积金成本151.93万元;共有1家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共减少缴存住房公积金成本5.97万元。
按照属地原则执行缴存政策。贺州市要求中直、区直等驻贺单位按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执行,下调超过12%的比例,并按照属地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跨区域异地缴存。截至2017年8月底,贺州市共有2家缴存比例超过12%的企业降低缴存比例至12%,共减少缴存住房公积金成本566.55万元。(贺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李政 谢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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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2017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