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人2016年出庭应诉一起行政案件

29.08.2016  23:35

2016年8月24日上午,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某村民小组诉八步区人民政府、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山林权属行政纠纷一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闭海东代表市人民政府出庭参加应诉。

本次开庭审理历时三个多小时,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各方当事人均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并就出示的证据以及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了质证、辩论。 

贺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助于领导干部能充分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有助于合法、合理、有效地解决行政纠纷,也是践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