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开展等级档案室复查工作

28.10.2016  21:16

图为贺州市档案局长孙桂珍(前排左二)带队在市工商局档案室检查会计档案 
        为了巩固档案室规范化管理成果,充分发挥档案的服务功能,贺州市档案局根据自治区档案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办法》(桂档发〔2014〕22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开展对部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综合档案室等级复查工作。
      此次复查采取自评自查和检查组实地复查的方式进行。自查由单位分别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直机关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及自检、认定一览表》、《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国家二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逐项自检,自评打分,形成自查报告。实地复查的工作组由市档案局局长孙桂珍带队,依据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对各单位的档案工作实地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后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复查意见。10月24日,检查组到了市工商局综合档案室(市直机关一级)和市疾控中心综合档案室(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国家二级)进行复查,25日到了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档案室(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国家二级)复查。
      所查单位对档案室复查工作高度重视,对检查组现场反馈提出的意见都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在市工商局检查现场,工商局局长农崇巍对单位尚未设有档案文化展厅、陈列室的问题当场拍板,让办公室调整一个楼层作为档案展厅陈列室,并表态要在保持一级档案室的基础上向特级的条件靠拢,争创特级档案室。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领导也当场表态,要加大投入,根据需要增加人员,不断提升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力争在硬件设施和业务管理上做出贺州一流的档案管理水平。所查单位都能够保持原有的档案室等级标准,并在往上一级标准的方向发展,没有滑坡掉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