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昭平县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 构建社会和谐发展

26.01.2016  16:34

2015年,在贺州市昭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重要作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或指导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158起,调解成功3109起,成功率高达98.4%,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昭平县司法局以“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了昭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并成立了贺州市首个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昭平县黄姚景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强化了专门调解旅游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二、全年共组织发动33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偿担任我县50个村(社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并相应建立了50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室等机构,全力为基层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三、2015年举办了13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同时开展创建人民调解示范村工作,对有条件、适合发展需要的乡镇选定1个以上示范村,通过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在2016年工作中,昭平县司法局将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在我县乡镇、村(社区)建立不少于五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公共法律服务室,加大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