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气象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4.03.2015  19:42
      日前,从中央文明委传来喜讯,贺州市气象局被命名表彰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这是该局继2009年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后取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贺州市气象局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紧紧围绕加强组织建设、丰富活动载体、提升队伍素质、争创一流业务质量四个方面开展工作。该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文明创建领导体系,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等系列创建工作制度,以志愿服务为主线,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局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捐资助学、帮扶共建、义务献血、植树造林等系列活动,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气象服务、防灾减灾和气象文化之中,为贺州气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2012年来,该局先后荣获 “自治区第二批和谐单位”、“贺州市青年文明号”、 “创先争优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贺州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贺州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贺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区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等多个荣誉称号;同时涌现出“全国质量优秀测报员”、“全国质量优秀预报员”、“广西青年岗位能手”、“广西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先进个人”等一批优秀楷模。
  下一步,该局将以本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为新起点,继续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提升气象服务社会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文/游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