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质监局推行“阳光审案”

26.07.2016  14:35

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保障质监行政案件审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增强行政案件处罚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7月20日,贺州市质监局召开了“阳光审案”会议,对“贺州市XX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编织袋案、钟山县XX石油液化气供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等两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市有关部门以及企业的代表共7人应邀参加“阳光审案”会。会上,该局参会案审委员认真查阅了案件材料,并就案件的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办案程序、法律适用、行为定性、处罚幅度等进行了广泛讨论。各应邀代表就有关问题发表了意见。 

审理结束后,应邀代表对该局推行 “阳光审案” 的做法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整个案审过程体现了以事实为依据,用法律作准绳,科学公正,合情合理的工作理念。同时认为,通过开展“阳光审案”,又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质监部门与相关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的沟通了解,提高质监部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公信力与影响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