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抵押登记提速“攻坚服务月”活动

01.07.2017  06:32
      为进一步压缩全区工业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限,提高登记发证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自治区国土资源厅6月27日下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工业企业抵押登记“攻坚服务月”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工业企业融资抵押登记“攻坚服务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放管服”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开展服务实体经济企业,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提高不动产登记尤其是工业企业融资抵押登记效率,有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工业企业融资抵押登记效率的重要意义,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紧紧围绕工业企业融资抵押登记提速增效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攻坚服务月”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围绕破解工业企业抵押难问题,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简化登记手续,充实登记机构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及档案移交等基础工作,集中办理一批工业企业抵押登记业务,实现全区工业企业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抵押登记时限明显缩短,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一是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工业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间。各市、县要按照“绿色审批通道”的要求,进一步认真梳理并优化抵押登记发证流程,压缩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对每一登记环节都要设定办结时限,确保登记各环节衔接顺畅、办理高效。对登记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要主动加强服务,做好对接协调,尽量避免群众在多个部门“来回跑”。要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没有法律规定依据的确认单、告知书等材料,不得将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核、备案等手续作为抵押登记的前置条件或纳入抵押登记流程,为社会提供规范服务。要在登记大厅公告登记时限、服务时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公正透明办理业务,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是加强监管和工作指导,提高权籍调查工作效率。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权籍调查工作,加强对权籍调查承担单位的监管和指导。权籍调查承担单位要落实必要的人员、设备,优先安排工业企业抵押登记的权籍调查工作,明确权籍调查的办理时限,力争缩短权籍调查时间,切实提高效率。要通过银行告知、公告、点对点提醒等各种方式,指导企业提前开展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要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对工业企业因权属来源资料不完善、权属存在争议等原因,无法进行产权登记或抵押登记的,国土部门要及时组织研究,分析问题成因,形成解决方案,限时办理;对于报建、消防手续不全等情况复杂的企业产权登记,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三是主动宣讲登记知识,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服务企业群众。各地在“攻坚服务月”期间至少要组织一次业务培训会,邀请金融部门、工业企业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参加,向他们宣传、培训不动产登记的有关知识,讲解不动产登记特别是抵押登记的程序、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各地要实行登记大厅领导带班制度,负责处置疑难办件、应急办件。对重点工业企业抵押登记申请,要落实专人跟踪,优先落宗、优先扫描、优先审核、优先发证,最大限度压缩抵押登记办结时限。

四是做好登记档案移交和数据整合,夯实不动产登记基础。自治区明确要求,各地要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登记档案的完整移交。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协调,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档案移交要求,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档案移交工作,力争今年8月底前落实不动产登记纸质、电子档案完整移交。各地在完成资料移交后,要及时推进数据整合工作,确保年底前80%以上地区完成历史数据整合,为不动产登记提速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业企业抵押登记“攻坚服务月”工作的领导,要把“攻坚服务月”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任务的责任人;要开展宣传动员,既要调动国土系统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也要向社会宣传“攻坚服务月”的意义和作用,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的政策规定,取得企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能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配齐配足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人员,根据本地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量,采取系统内部统一调配等措施,保障登记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求,确保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请示,加强与编办、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年底前实现编制内人员全部落实到位,到岗人数不低于编制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落实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地方政府未及时落实工作经费的地区,要通过内部调剂等方法落实经费,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保证登记机构正常运转。同时要做好明年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计划,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将各项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为确保各地“攻坚服务月”活动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适时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市落实“攻坚服务月”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各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区的检查指导,把“攻坚服务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