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六措施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在保障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多项措施推进节约集约用地。2014年,南宁市认真开展了存量土地大盘查专项工作和南宁市2009-2013年获批新增建设用地征而未供土地自查与整改工作,制定了存量土地利用初步方案,共清理征而未供土地3689公顷,有效盘活存量地1188.49公顷;供应标准厂房土地面积1465.82亩,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完成了12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申请立项工作,拟申请周转指标95.99公顷;以第九、十、十一批镇建设用地上报使用青秀区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指标30.54公顷。
该局制定六项措施,为扩内需、保发展、促民生提供坚实的国土资源保障。
一是通过严格落实规划管控指标,合理控制增量土地。严格执行规划调整修改制度,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同时,为实施土地节约集约优先战略,合理控制增量土地,该市严格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对没有落实用地指标的项目不允许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二是通过严格执行用地预审制度,杜绝用地粗放浪费。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不予通过用地预审。同时,对项目用地规模过大的项目,通过优化布局核减用地规模,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闸门”调控作用。
三是通过引导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建设和使用工业标准厂房的意见》《关于印发南宁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通过引导产业集聚、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和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等方式,大力促进该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是通过有序推进旧城改建改造,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印发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旧城区改建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要求,鼓励挖掘存量,优化用地布局,提高城镇存量土地利用率。先后实施了东沟岭片区、朝阳商圈片区、纬武路片区等多个旧城改造项目,改善了城市旧区的环境面貌,提高了土地利用强度。
五是通过探索地上地下空间利用,鼓励用地纵向发展。积极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在底下配建商场、超市及地下停车场等便民设施,拓宽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作方向。制定了《南宁市地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与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不断加强该市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管理,规范地下空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紧缺的矛盾。
六是通过不断完善供后监管工作,促进依法依规用地。出台了《南宁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范闲置土地查处力度,保障土地利用效益。另外通过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等方式,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积极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大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