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26.03.2015  13:12
    按照自治区2015年底全面实现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证书的总目标,近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加快推进桂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通知》强调,各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并实施,按照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成立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并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重要节点要求,加快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并颁发统一证书,扎实推动本地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6月30日前,市本级、荔浦和灵川县完成职责整合、机构设置和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9月30日前,临桂、全州、资源、平乐、龙胜等县要开始受理不动产统一登记;11月30日前,阳朔、兴安、永福、恭城、灌阳等县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受理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