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28.07.2015  13:43
    近年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严肃纪律,强化措施,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权力制度清理彻底,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该局对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涉及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和梳理,共清理出27个行政审批事项。在确保行政审批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对这27个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了再优化,对收件材料进行了再精减,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完善和优化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
    审批事项充分授权,会审制度落实到位。该局对这27个行政审批事项的授权权限和会审机制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出台了《关于对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的通知》和《关于建立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会审机制的通知》等两部关于授权和会审的文件。文件规定:对“全部授权”的审批事项,需会审的,由审批办组织进行会审,根据会审结果,参会人员在《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全部授权”行政审批事项会审意见表》上签字确认并报分管领导审签后,再予以办理。对“部分授权”的审批事项,需会审的,由局领导组织进行会审,根据会审结果,参会人员在《桂林市国土资源局“部分授权”行政审批事项会审意见表》上签字确认后,再予以办理。对涉及报政府审批或重大疑难问题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再予以办理。
      行政审批制度管控,坚决杜绝变相审批。在审批的过程中,该局行政审批的全过程始终都是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廉政制度、效能建设监督监察制度等制度的管控下有序进行。另外,该局还对行政审批采取案卷抽查、网上监督等方式进行监管,实行行政审批层级管理和监管制度,经办、审核、审批人员逐级各负其责。对要求取消的事项不留死角、不触红线、一律取消,不再列入审批事项,从源头上杜绝了变相审批。
    严肃对待下放事项,确保事项顺利承接。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做好承接工作的同时,随即相应完善下放事项的《操作规范》,对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办内部流程等都进行确认和优化,并形成一次性告知单在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广大办事群众进行告知,对办结时限进行公开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