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国土资源局完成“四所合一”行政执法委托授权

09.01.2018  09:30

为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行政效能,近日,贺州市平桂区国土资源局根据自治区全面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要求以及法律规定,与平桂区9个乡镇(街道)分别签订乡镇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执法范围、委托执法权限、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力与义务等事项,

通过对各乡镇(街道)执法委托授权,弥补了原来平桂区国土资源局管理滞后的不足,有利于乡镇(街道)“四所合一”改革后,在本辖区内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促进镇(街)职能转变,强化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