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亿资金提前下达 为广西基层政权建设保驾护航

15.03.2016  17:02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的通知》(财预〔2015〕187号)下达广西基层政权建设资金2.11亿元。为促进全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编制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要求,财政厅于2015年11月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预〔2015〕218号),提前下达各市、县2016年基层政权建设资金2.11亿元。 

  根据《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3〕90号)、《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预〔2015〕218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3〕1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县上报的基层政权建设3年项目规划(2016-2018年),近日财政厅对2016年基层政权建设项目申报情况进行了审核。2016年3月2日,财政厅印发《关于2016年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 (桂财预〔2016〕30号),共批复各市、县基层政权建设项目564项,主要用于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维修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购买办公家具、基本办公设备及偿还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历年债务。 

  下一步,财政厅将继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监管,并适时组织专项检查,以促进市县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进一步改善全区乡镇基层政权办公条件。 

 

信息报送:预算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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