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为赡养母亲自相残杀 致一人死亡一人入狱

12.10.2015  18:16

   中新网广西10月12日电(方小波)亲兄弟本应情同手足,共同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和义务。但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一黄姓兄弟却为了赡养母亲问题而大打出手,自相残杀,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入狱的悲惨结局。

   日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贵与被害人黄某富系同胞兄弟,共同居住于钦北区大寺镇某村,双方经常因母亲马某某的赡养问题发生争吵。

   2014年12月17日12时许,黄某贵与黄某富再次因母亲的赡养问题在家中厨房前的天井处争吵继而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黄某贵将黄某富压制在地上,并用砖块连续猛砸黄某富的头面部,致其不能动弹后停手。黄某富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21时许,黄某贵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炳富是被他人用钝器打伤头面部造成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根据黄某贵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编辑:利雪娟  作者:方小波】